荷尔蒙中国之“爱”与“做”
2006/9/18 15:49:42
当下中国荷尔蒙气息之浓厚,使得即使山旮旯里的猫儿也与时俱进、不分时令地“叫”个不停。既然“叫”可以不分时令,当然也可以不分地点,因此,无论是席梦司的还是高粱地的、办公室还是聊天室的、博士的还是博客的,“叫”被叫成了一切。
但“叫”终归不是一切,至少“叫”只不过是“做”的一部分。当然,“叫”和“做”的关系不是那种垃圾辩证法能够辨证的,连猫儿都知道,有“叫”不一定有“做”,有“做”也不一定有“叫”,有时候是先“叫”后“做”,有时候是边“叫”边“做”,有时候“叫”着“做”着,这“叫”和“做”的关系就突变出随机漫步的性质,通常描述这种关系的数学模型被数学地告知是非线性的。
然而,即使有一种数学模型能完全吻合地模拟一切“叫”与“做”的现实关系,但当“叫”变成“爱”时,一切数学模型都将塌陷。“爱”与“做”,自从第一双被性别所性别的生物发生第一次生物电错乱后,这一直糊涂的糊涂帐,就一直错乱地扩展着,从每一束生物电的抖动中扩展向宇宙最幽深的部分。
没“做”就没“爱”、没“爱”就没“做”,这类从本体论的角度企图划出“做”与“爱”之间某种先验关系的无聊争吵,也太不荷尔蒙了。荷尔蒙只需要实践,而实践以“做”为前提,当然也包括了“叫”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同样的逻辑,“做”是检验“爱”的唯一标准,抛开一切本体论的废话,站在“做”与“爱”的实践论观点上,荷尔蒙中国摸着石头过了河。
当然,根据“爱”与“做”的关系,可以把所有荷尔蒙作用下的生物都来一个相应分类,例如,所有生物,用“能与不能”对“爱”与“做”的关系进行划分而成四类:能“爱”能“做”,不能“爱”不能“做”,能“爱”不能“做”,能“做”不能“爱”。站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或“做”是检验“爱”的唯一标准的实践论基础上,能“爱”还是不能“爱”,这是需要能“做”还是不能“做”的实践来检验的。
而社会的发展,归根结底就是把不能“做”的“做”成能“做”的,一切不能“做”的最终都会被“做”成能“做”的,在这样一个美好新世界里,就无所谓不能“爱”的了。因为“爱”也是“做”出来的,即使“爱”曾是不能“做”的,归根结底也能“做”成能“做”的,这叫发展的观点。如果现在的“爱”还不能“做”,那就多“做”点,事物是发展的,世上本无所谓“爱”,“做”多了,自然就有“爱”了,都“做”了,自然就都“爱”了,这就叫“博爱”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7 17:34:03
[匿名] 渭城秦人
2006-10-06 00:58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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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什么天经地义的是该还是不该的,你说一块木头,在急流里,它是该往左还是右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