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》详解:给所有曲解孔子的人(14)
2006/10/26 12:01:32
子曰:贫而无怨难;富而无骄易。
详解:上面两章都说到面对“贫富”的“不相”问题,不过都是从“安贫”而“乐道”这个角度说的。但并不是说贫穷就是好的,富就是不好的。“贫富”都是“相”,对于行“圣人之道”的君子来说,对于“贫富”只存在一个如何面对的问题,而不存在好和不好的问题。“贫”和“富”,都不影响行“圣人之道”,“圣人之道”是大道,不是某类人的专利,无论穷人还是富人,一律平等,没有哪类人有优先权。
“贫”和“富”,在任何现实社会中都会存在的,而且关系到每一个人,特别在财富分配不公的社会,这问题就更加突出。但这里相应的理解,不能光局限在财富上,例如学识上也有“贫富”问题,权力、权利分配上同样有类似的问题。任何一个现实的人构成的现实中的社会,都不可能在所有方面绝对的平等,只要不平等,必然面临着“贫富”问题,无论是在财富、学识,还是权力、权利等方面,这个问题都是无可逃避的。
但这一章,自古以来都把其中的“难”当成平声,相应的断句其实就成了“贫而无怨,难;富而无骄,易。”例如,朱熹等人就是这样把“难”当成“难易”的“难”了,这句话的意思就成了“贫穷而不怨恨是困难的,富贵而不骄横是容易的。”而如果这是人之常情,那这话就成了废话,但事实上,这样的解释连废话都算不上,只能是瞎话。自古以来的现实往往是穷人经常乐呵呵,富人却骄横无理,要把穷人赶尽杀绝。这章,自古以来的断句、解释都是错误的。
正确的断句应该是“贫而无怨难;富而无骄易。”这里的关键在于“难”,不是平声,而“易”也不是“容易”的意思。不过还是先从“怨”说起,程度浅的“埋怨”、程度深的“怨恨”,被“怨”的就成了“仇人”了。这个“怨”,在古代就包含了“埋怨、怨恨、仇人”等意思。而因“怨”就会生“难”。何谓“难”?“难”,去声,是“敌对、造反、灾难”的意思。因“怨”而有“仇”而“敌对”甚至“造反”,这不是“灾难”是什么?
“骄”,本义是“健壮”的意思。富人,自以为“健壮”,因此“骄傲”进而“傲慢”甚至“骄横”最后达到“强烈”的程度。这个“骄”,在古代就包含了“健壮、骄傲、傲慢、骄横、强烈”等意思。“易”,不是“容易”的意思,其本义是“赐给”的意思。富人,自以为自己的“富”是上天“赐给”的或者是自己的天赋、努力“交换”来的,因而产生“轻视、怠慢”,最终对立在社会上“蔓延”。“赐给、交换、轻视、怠慢、蔓延”,都包含在“易”里。
君子行“圣人之道”,就是要把“人不知”的世界变成“人不愠”的世界。而“人不愠”的前提是“人不相”,在具体的社会存在中,包括财富、学识、权力、权利等方面的广义“贫富”,是社会中最大的“相”。而这个贫富之“相”在任何“人不知”的社会中,都体现为“贫而怨难;富而骄易。”君子行“圣人之道”,把“人不知”的世界变成“人不愠”的世界,首要面对的就是如何把这个“贫富”之“相”“不相”之,要让“贫而无怨难;富而无骄易。”这,就是面对“贫富”的“不相”之谋。
要让“贫而无怨难;富而无骄易。”不是让一个权威、教主等发一个倡议或来一段布道就可以完成的,更不是用强制或诱惑的手段把人改造成具有“贫而无怨难、富而无骄易。”的思想的新人来掩盖现实无法掩盖的“贫富”之“相”。而是在“贫富”存在的现实中,用各种现实的经济、政治、法律、文化等手段来实现“贫而无怨难、富而无骄易。”的“不相”。
对于《论语》、对于儒家来说,“不相”是“人不知”到“人不愠”的中间环节也是必经之路。“不相”是“相而不相”,不以“相”相之。首先不能否认“相”的存在,正因为有“相”的存在,才需要“不相”。例如,对于“贫富”之相来说,其存在是客观的,否认这种存在只能是掩耳盗铃、睁眼说瞎话,这不是“不 相”,而是严重地“相”了。真正的“不相”,就是直面这“贫富”之相的存在,用在社会经济、政治、法律、文化等方面,不以“贫富”之相相之,进而对“贫富”之相“不相”之。
何谓社会经济、政治、法律、文化上对“贫富”的“不相”?就是采取公平、一视同仁之谋,“贫”或“富”都不是偏袒的理由。而“贫”或“富”之间也要“不相”,也要相互平等视之。对“为富不仁”的就要坚决打击,因为“为富不仁”者以“富”为相,所以就要对之“不相”,将其“富”者之相给去了;对“贫而自贱”者要“富之贵之”,因为“贫而自贱”者以“贫”为相,所以就要对之“不相”,将其“贫”者之相给去了;对“挟贫而贼”的坚决打击,因为“挟贫而贼”者以“贫”为相,所以就要对之“不相”,将其“贫”者之相给去了。
必须再次说明的,这里的“贫富”,不单单指财富上的,例如权力上的“贫富”,就有所谓的“官民”之别,政治地位的“贫富”就有所谓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分。必须在广义的“贫富”上最终成就“贫而无怨难;富而无骄易。”的“不相”,才能真正地“不相”。否则只能是“城头变换大王旗”,换汤不换药而矣。但这个问题涉及面太广,《论语》中有大量的章节涉及这个问题,将陆续展开讨论。
(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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缠中说禅 2006/10/26 12:18:38
补充一句:请别用腐儒们对儒学、佛学的陈见来谈论儒学、佛学,真能对儒学、佛学透脱的,宋朝以来,罕见其人。否则,本ID也没必要在这里码字了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26 15:05:55
[匿名] 狂歌
2006-10-26 13:33:50
你好象漏掉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,即何谓"圣人之道".这本应该是文章最开始就应该说的,竟然到现在都不见影.现在能不能具体阐述一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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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复在说,你没看明白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26 15:08:44
[匿名] 路过
2006-10-26 14:40:57
听说他二大爷得势时,杀过一个叫少某某的人。
不知算不算“强行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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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杀之人不杀,乃乡愿。儒家从来不乡愿。例如“为富不仁”者、“暴君恶吏”等等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26 15:10:06
[匿名] 路过
2006-10-26 14:40:57
听说他二大爷得势时,杀过一个叫少某某的人。
不知算不算“强行教
===============
该杀之人不杀,乃乡愿。儒家从来不乡愿。例如“为富不仁”者、“暴君恶吏”等等。岂有不杀之理?
缠中说禅 2006/10/26 15:13:51
杀一“暴君恶吏”而救万亿者,大仁大勇也,真行“圣人之道”也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26 15:25:01
[匿名] 狂歌
2006-10-26 13:33:50
你好象漏掉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,即何谓"圣人之道".这本应该是文章最开始就应该说的,竟然到现在都不见影.现在能不能具体阐述一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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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复在说,请看仔细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26 20:15:36
[匿名] 窗外
2006-10-26 19:43:02
如果攻乎异端,斯害也已,是不是容易乡愿呢?如果不相为谋,怎么解决矛盾呢?请指教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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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,能“攻乎异端”的,只有政府、宗教团体等等有组织的机构。个人间的争论,就不算“攻乎异端”,乡愿是针对个人而言的。“不相”是对“相”的不相,是各种“相”可以平等地存在,达到“不同”,而不是当聋子、瞎子、故意看不到分歧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26 22:16:02
[匿名] 窗外
2006-10-26 20:56:22
谢谢!唯仁者能好人,能恶人,恶人就是对“相”的“不相”,应该是这个意思吧。。。另外,当团体中出现对立势力,争论应该是不能解决问题的,这时就会出现内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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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团体之内首先也要“不相”,这和国家的道理是一样的。如果一个团体是以凌驾在个人之上为前提的,这个团体只能归属于邪教范畴。至于其他问题,在以后的解释里都会涉及,就不详说了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27 12:21:57
[匿名] 纟纟纟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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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看明白?在解释“怨难”“骄易”,前人的解释都不对,所以必须详细说明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27 12:25:53
[匿名] 狂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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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写出能和《论语》《老子》《庄子》《易经》《孙子》等相比的东西之前,白话文没资格和文言文比!
缠中说禅 2006/10/27 12:27:58
[匿名] Hyson
2006-10-27 02:19:05
偶然闯进,一口气读完,佩服之至。如此见解,确实难得一见。对比自己一些对文字的理解,实在汗颜。见到你写的这些,受益非浅。
也顺便说一句:儒家求不同而大同,你深得其中之味,又何必在意那些你觉得错误的看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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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奖了。对错误的看法,本ID并不在意。纠正他们并不是为了本ID自己,而是为了世道人心,为此,是不能乡愿的。
缠中说禅 2006/10/26 12:15:35
有人留言提到“不相”是一个佛学概念的问题,但“相”的去声用法,在佛法东来前早有了,现在还流行的“看相”之类的,大家都应该很熟悉了。把“不相”往佛学上扯,既不懂佛学的“无相”,更不懂儒学的“不相”,“不相”不是“无相”。站在佛学的角度,儒学所说都是世间法,非究竟之法。但对于世间法来说,儒学已经足够究竟了,所以本ID才会详解这论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