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,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元年
作者:[木子]
来源:[基金分析]
文章性质:普通文章
发布时间:2007-6-22 19:15:29
栏目:名家视点
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,一大批优秀的企业不断涌现。这些企业在各自行业实现快速发展,成为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最佳投资对象。但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,没有良好的退出渠道,因此,该类基金只能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,不具备太大的实际操作价值。
而股权分置改革之后,上市公司股份有了一个通畅的退出渠道,加之目前公司上市的日益市场化,中国资本市场的超常规发展需要更多优质的上市资源,这些都形成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历史发展机遇。由于人民币非控股发起人股东股票禁售期为12个月,而外资非控股发起人股东股票禁 售期36个月,客观上形成外资进入门槛较高,加之政府对外资并购“国计民生”行业的忧虑,为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更宽松的环境。
由于前期对资本市场角色的定位存在严重误区,使得中国资本市场的名声并不大好,而对上市指标的严控,让上市成为一场马拉松式的公关比赛,往往花费大量财力精力而一无所获,使得许多没有太大背景的优秀企业对上市都心存疑虑,甚至有很强的抵触情绪。另一方面,由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,使得企业的发展机遇众多,并没有太大的危机意识,而且很多企业都以实体经济模式发展起来,甚至有些民营企业依然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的模式下,对上市成为公众公司,有着巨大的观念鸿沟。
但中国实体经济的长足发展,已使得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大发展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环。而资本市场的基础是其中交易的上市公司,上市公司的质量成为资本市场发展是否基础牢靠的关键。一个起点就有原罪的市场不可能有正常的发展,解决上市公司的质量,最根本的就是要确立市场化的原则,让所有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都能在市场化的原则下、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选择合适时机上市,然后通过严格监管、市场淘汰,让已不达标的公司坚决退市,这样才能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。这里最重要的前提,就是让所有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都能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上市。可以断言,这一前提正逐步变成现实,这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成为全球性资本市场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。而该前提的确立,同样为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保证。
另一方面,中国企业在实体经济中普遍进入发展瓶颈,必须与资本市场结合去获取新的发展动力。那些没有资本市场支持的企业,越来越面临着被有资本市场强大资金支持的企业挤压、打跨、并购的风险。对于那些依然企图逃避资本市场的企业来说,在今后将越来越面临生存压力,在这种压力下,生存还是毁灭,是每一个企业必须面对的头等问题,而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自己,是所有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一个不能回避的必然选择。可以断言,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把自己的命运与资本市场结合在一起,这就为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可开采资源。
对于管理层来说,一批有社会公信力、规范运作的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大发展,使得未上市资源能得到专业化、市场化、产业化、国际化的整合,为资本市场提供足够的优质上市公司。更重要的是,该类基金的发展,使得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,由此发展出的并购基金,将为市场的生态平衡起着关键的作用,有着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。
2006年12月28日,中国银监会颁布了新的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 ,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”成为在中国从事资产管理和结构融资的重要工具。2007年6月1日实施的《合伙企业法》,为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架构和立法保障。换言之,2007年6月以后,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已经不可阻挡,2007年,必定作为人民币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元年记入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史。
最后,将深圳中小版的基本上市条件附录如下:
发行前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;发行前净资产在总资产比例中不低于30%;发行前无形资产在净资产比例中不高于20%(不含土地使用权、采矿权、水面养殖权);发行前连续3年盈利,3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,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孰低为准;发行前3年经营 活动累计产生的现金流量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,或者3年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。
(本刊特聘高级顾问 木子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