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阴符经注

吴江 徐大椿 撰

原文

上篇

观天之道,执天之行,尽矣。天有五贼,见之者昌。五贼在心,施行于天。宇宙在乎手,万化生乎身。天性,人也;人心,机也。立天之道,以定人也。天发杀机,移星易宿;地发杀机,龙蛇起陆;人发杀机,天地反覆;天人合发,万变定基。性有巧拙,可以伏藏。九窍之邪,在乎三要,可以动静。火生于木,祸发必克;奸生于国,时至必溃。知之修炼,谓之圣人。

中篇

天生天杀,道之理也。天地,万物之盗;万物,人之盗;人,万物之盗。三盗既宜,三才既安。故曰:食其时,百骸理;动其机,万化安。人知其神之神,不知其神之所以神。日月有数,大小有定,圣功生焉,神明出焉。其盗机也,天下莫能见,莫能知。君子得之固躬,小人得之轻命。

下篇

瞽者善听,聋者善视。绝利一源,用师十倍;三反昼夜,用师万倍。心生于物,死于物,机在目。天之无恩而大恩生,迅雷烈风,莫不蠢然。至乐性余,至静则廉。天之至私,用之至公。禽之制在气。生者死之根,死者生之根。恩生于害,害生于恩。愚人以天地文理圣,我以时物文理哲。人以愚虞圣,我以不愚虞圣;人以奇期圣,我以不奇期圣。故曰:沉水入火,自取灭亡。自然之道静,故天地万物生。天地之道浸,故阴阳胜。阴阳相摧,而变化顺矣。是故,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,因而制之。至静之道,律历所不能契。爰有奇器,是生万象,八卦甲子,神机鬼藏。阴阳相胜之术,昭昭乎进乎象矣。

阴符经原序

阴符赞易之书也,其末章所云奇器指八卦甲子言,则此书之秘不外乎八卦甲子,前后所论皆所以剖明之也。易之为书,虽经四圣阐发而其作用之秘妙未之及也。阴符则指而名之,曰“五贼”,曰“杀机”,曰“三要”,曰“三盗”,曰“机在于目”,曰“禽之制在气”,果能知此数端,真可以宇宙在手,万化生心,而能执天之行矣。此乃天地之秘,圣人所不轻言者,而阴符发之。然易之为书,广大悉备,随人所见而无不具足。所谓,仁者见之谓之仁,智者见之谓之智。作阴符者,所见之易如此,而易之全体又未必尽在乎此。阴符所见之易,适成其为阴符之易而已,但阴符所见之易又必善读阴符者方可得其益,不善读则以为易之道尽在阴符,又复误解阴符之义,竟视为奇崛险谲之书,而易之道遂亡,故中篇所云:“君子得之固躬,小人得之轻命”,此即为不善读阴符者之戒也。然则,读阴符者能不视为奇崛险谲之书,而以为发明易理之书,通其微妙,并能推广其义,以穷全易之理,则阴符明而易道亦明矣。故云阴符为赞易之书也。至其书之所由来,或以为本于黄帝,或以为出自战国,或以为(唐)李筌所伪托,皆不可得而知。其博奥精深,非得黄老之精髓者不能撰,师其意者,养生保命,治国用兵,无所不通,必指为何人所作皆臆说也!

乾隆二十五年岁
在上章执徐如月下浣洄溪
徐大椿序

注文

上篇

观天之道

天道者,天之所宰,所以立乎形气之先者也。观者,推测而精察之则天之体可明矣。

执天之行

天行天道之转运,所以鼓动万物者也。执者操持而卷舒之则天之用可握矣。

尽矣

宇宙之大皆天之所包,天之体用在我,尚有何事出于天之外者乎?

天有五贼见之者昌

五贼,五行也。五行虽循环相生,然必互相克贼,使凡物必灭绝而后复生,则其用不在生而在克,故谓之贼。我能灼见其理,则事功必能昌大矣。

五贼在心施行于天

在心能知之明,藏之固与心为一也。施行即《易》所谓“裁成辅相之法”,天下之事皆天所为,故不曰“天下”,而曰“天”也。

宇宙在乎手万化在乎身

宇宙,包古今,而言在乎手,我得而操纵之,万化,兼人物,而言生乎身,我得而长育之也。

天性人也

人者,天之所生,天性无可见,生人,而性即存乎人,故人性乃天性之所见也。

人心机也

人有心,当其未动,全无所见,一有感触,而心即于此见端,所谓机也,盖心既发之后,反有利害,嗜欲以扰之,而本心或渝,惟方发之一念为最真耳。

立天之道以定人也

人与天皆一气之所生,本无二体,必能通乎天道,守之勿失,乃所以全乎人之所以为人,而安固不摇。

天发杀机移星易宿

机不独在人,天地皆有之,而机之中又有杀机焉,天之杀机动则一定之星宿亦将紊乱,失次而反其常位。

地发杀机龙蛇起陆

地之杀机,动则伏处之龙蛇亦将飞腾,蜕化而不安其窟。

人发杀机天地反覆

人之杀机,动则欲建功立业,必旋乾转坤,而宇宙为之震荡矣。

天人合发万变守基

天人各发而不相应,则事势不齐,或随发随息,或息而复发,纷纭扰攘而所底止。若天人同时而发,则必动极思静,乱极思治,万事万物各还其初,而根基从此定矣。

性有巧拙可以伏藏

凡人之性,各有偏长,有巧处心有拙处,虽圣人不能齐一。人当善用共性,或巧或握,皆藏匿不露,使人不能窥,则机深而我可独用其长矣。

九窍之邪在乎三要

眼耳口鼻二便谓之九窍,其最要者,眼耳能见闻,口能议论,皆神明之所存,余者不过血肉形气出入之司而已。

可以动静

三者动则灵机四达,静则精神内藏,欲动欲静,可以自为之主。

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至必溃

木中必有火,当其未发火,无由见也,至木滋已槁而火性无制,则其祸必起,而木焚矣;国中必有奸,当其未露,奸无从知也,至国运将危而权谋得待,则其时已至,而国亡矣。

知之修炼谓之圣人

若能窥其理之必然,察其机之未动,以智防之,以法制之,使不及于丧败,此真能立天之道以定人,非圣人不能也。

中篇

天生天杀道之理也

万物皆天之所生,故曰:天生又有天杀,生之杀之,此之为道,而生必有杀,杀必复生,乃自然之事,是乃所谓理也。

天地万物之盗

能取而害之,之谓盗。天地生万物,而旋杀之,岂非万物之盗乎。

万物人之盗

万物之中,有人与物之分焉,人非万物无以资其饮食器用,然因之以长其嗜欲而沉溺丧生,岂非人之盗乎。

人万物之盗

万物非人无以遂其生,育长茂然,供人之资取,则不免于伐害,岂非万物之盗乎。

三盗既宜三才既安

三者之盗无过时不及乖戾错误之患,而各得其宜,则相克之中即寓相生之理,循环无端,各安其位而无不适之事,所谓天地位而万物育也。

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安化

此二句,古语也,引之以证上文之义,言饮食若得其时,则人之精神和粹而百体舒泰,动作若合乎机,则事理顺序而万物康宁,所谓三才既安者也。

人知神之神不知其神之所以神

天下之人但见体道者之功效,以为神妙,而不知其所由致,神妙之术全在知三盗生杀之理,而能错置得宜,故无往而不安也。

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

日月之行必有常数,所以月之大小一定而不爽,而朔望可齐,圣人推而测之观其道而执其行,动不违时,而事情功易立,更神而明之智,无不周也。

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

三盗之用,皆在将动未动之间,若一发之后则不可复制矣。但此时形迹未露,孰能见之、孰能知之者乎?

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

机虽不易知,而知者各有其人,如其人而君子欤,修身俟命,待时而动,即明哲保身之术也;如其人而小人欤,则恃才妄作,违时而逞,适足以丧其身而已,是则君子之得,乃为真得,小人之得,自以为得而与道正相反也。

下篇

瞽者善听聋者善视

丧其一官则一官反能胜人。

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

绝利欲之一源,则心并于一而精明有加,其益胜于从师十倍,犹瞽者之精神并于听,聋者之精神并于视也。若更能思之又思,再三反覆至于昼夜无间,则专纯之至胜于从师万倍矣,所谓能自得师者也。

心生于物死于物

天下无物,则人无所用其心,老子所谓“不见可欲,使心不乱”是也,故心必因物而生,然欲动情胜,事剧神劳,则心又因物而死。

机在于目

心不能与物接,必见物之形,而后心随而动,故物与心交之际,惟目为最要也。

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

天之生物,听其自生自长,未尝有意加恩,万物莫不各戴一天而仰其德,非恩之至大者乎,即如迅雷烈风,乃天地阳气所发振荡奋疾,岂欲加德于万物而为之,乃万物当之者,莫不恐惧动摇,而生长茂达之机,更复蠢然而动,非大恩即在无恩中耶!

至乐性余至静性廉

一物有一物之性,凡人之至乐者,其性必宽裕优容,至静者,其性必缜密峻洁,此自然之情,不容勉强者也。

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炁

天之与万物,栽培倾覆,万有不齐,似乎各有私焉,其实栽培倾覆之故,皆万物自取之,天不过因物付物而已,其实则至公也,而其统御之法,则惟一气为之,如春生夏长,秋敛冬藏,不外乎一气之转旋也。禽与擒通。

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

万物生必有死,则生乃死之根也。死必有生,则死乃生之根也。上句指一物言,下句统众物言。盖生者无有不死,死生不可复生。所谓,生之根者,谓此死而彼生也。

恩生于害害生于恩

人之相接,有恩必有害,有害必有恩,从未有一于恩害者,情势然也。

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

世之愚人以为能知天地之文理者,其人必圣人,我以为天地之文理不可得,而见天地运行之时物,显然可知,能知之者,即为哲人,哲即圣也,时物文理,即上文天之至私以下数句之义。

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

天下之人,各逞其私,毫无成见,或以圣人为迂阔执滞,不免于愚,或以圣人为神,化机巧不免于奇,我以为圣人实能体察天地,成就万物,不但不愚,并不奇也。

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

圣人不愚,不奇,人则非愚即奇,盖自恃其知,循利纵欲,以为谋生之良法,实则丧身之祸根,犹之自投于水火之中,其灭亡为可必也。

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

万物为天地所生,而天地又为道之所生,其道即所谓自然之道也,道之为体,渊然莫测,寂然不动,乃至静而无为者也,惟其至静,所以无所不包,而凡属有形有气者,皆从此出,盈天地之间,皆道之所充塞也。

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

生天地之后,道即寓乎天地,而其运乎天地之中者,不过阴阳二端已,二端在天地之间,无终岁两平之理,必迭为消长,而后岁功成,而其消长之法又非骤盛骤衰者也,必由微至著,渐次增积至极盛,而后向衰,如冬至一阳生,至四月而阳极,夏至一阴生,至十月而阴极,即此义也。

阴阳相摧而变化顺矣

阴极阳生,阳极阴生,所谓相摧也,由此四时行,万物生,所谓变化顺也。

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

以上皆自然之道,圣人心通而神会之,知天下之事不能出其范围,从而裁成辅相之。

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

自然之道静,故又名至静之道,其体无形,无象,虽至精至微,如律历之法,尚不离乎器数之迹,终不能与道契合而无间也。

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

道不可契,然圣人必不肯不求契乎道,于是,设为契道之奇器焉,其捆甚约,而万物之象皆由此而生,其器维何所谓,八卦甲子是也。八卦立,而天地五行不能外,甲子定,而岁时日月不能违,虽灵妙隐晦如神鬼变化,不测若阴阳,而八卦甲子之中,无理不包,无数不该,其义昭然明晰,使人若有象之可循,然后律历所不能契者,已无微之弗彰矣。